吉林印發《關于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針對生態保護與綠色發展領域激勵政策不足 。綠色金融產品缺失等突出問題采取針對性措施 !加強綠色金融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融合 ,堅持系統思維。發揮政府、企業、金融機構等主體合力!綜合運用金融、財政、價格等政策手段 ,統籌推進綠色金融發展。
關于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加快推動我省綠色金融發展!以綠色金融改革推動我省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逐步提高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股權融資等在社會融資規模中的占比。提升綠色金融對綠色產業發展的支持作用!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生態保護與綠色發展領域激勵政策不足。綠色金融產品缺失等突出問題采取針對性措施 !加強綠色金融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融合,堅持系統思維。發揮政府、企業、金融機構等主體合力!綜合運用金融、財政、價格等政策手段,統籌推進綠色金融發展。堅持立足實效!立足我省工業、農業、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方面優勢,積極開展綠色金融制度、產品、服務創新。設計開發符合實際需求的金融產品 !堅持穩步推進,完善體系構建、產品創新、體制機制建設和政策支撐。強化風險意識 !做好風險預警、防范、化解和處置工作 ,建立綠色金融風險監管體系 。促進綠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
(一)明確綠色金融支持范圍 ,按照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聯合印發的《綠色產業指導目錄》的規定。根據我省實際情況確定綠色產業發展重點!明確綠色金融支持范圍 ,制定支持目錄。把政策和資金聚焦到對推動綠色發展最重要、最關鍵、最緊迫的方向上?。ㄊ“l改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吉林證監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工信廳、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省能源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
(二)加強綠色項目庫建設,建立綠色項目庫 。實行動態管理 !定期開展新能源、新材料、綠色交通、節能環保、污染治理、綠色制造、綠色物流、綠色農業、綠色建筑等綠色企業和項目遴選、認定和推薦工作 ,搭建綠色項目建設投融資信息共享平臺。及時、準確披露項目和企業相關信息!方便金融部門有針對性地為入庫項目提供綠色信貸支持、基金支持和融資對接服務,(省發改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吉林證監局、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工信廳、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綠色信貸管理機制,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把綠色金融納入長期發展戰略規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引入符合赤道原則的管理模式!積極拓展綠色信貸業務 ,支持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綠色分行或綠色支行等綠色金融專營機構。積極開展綠色信貸業務 !提供特色化、專業化的綠色金融服務,(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吉林銀保監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建立綠色銀行評價、獎勵機制,依據全省各監管機構履職中形成的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業務相關考評結果 。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情況進行評價、獎勵 ?。ㄊ∝斦d、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吉林銀保監局、吉林證監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創新綠色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基于知識產權、用能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節能收益、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抵質押品的綠色信貸產品!拓展綠色企業和項目抵質押品范圍 ,降低綠色企業和項目獲得銀行貸款的難度;開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盤活存量綠色信貸資源!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碳金融相關的綠色理財產品、碳項目收益債等投行類產品、清潔發展機制融資綜合解決方案等新產品 ,為綠色企業和項目提供金融服務。(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吉林銀保監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建立綠色項目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將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納入信貸管理體系。對于涉及落后產能項目、節能環保不達標、安全生產不達標、嚴重污染環境且整改無望的企業!嚴禁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堅決壓縮退出存量貸款 。積極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將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在“信用中國(吉林)”網站公示,探索將企業環境違法違規等信息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構建集綠色信用服務、綠色金融服務等為一體的金融云平臺 !實現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與相關部門之間的信用信息及時共享,為銀行機構及時、準確查詢企業環境和社會風險相關信息提供便利。(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吉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省生態環境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應急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對綠色信貸進行獎補或貼息 ,政府對金融機構向綠色項目庫中的優質項目發放貸款或發行債券等投融資行為予以獎勵、補貼或風險補償。研究綠色信貸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綠色信貸進行適當貼息 ,支持商業銀行對生態環保項目貸款執行較低的利率。鼓勵政策性銀行降低準入門檻!開展貼息貸款服務 ,(省財政廳、吉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政策|吉林:關于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_辦食品經營許可證流程怎么辦
。(八)加強線上線下銀企對接 ,根據綠色發展領域融資需求 。利用省融資服務線上線下一體化融資平臺 !積極向銀行推薦綠色項目和企業,與銀行機構建立長期合作機制 。鼓勵銀行機構向大型綠色項目提供中長期貸款支持?。ㄊ〉胤浇鹑诒O管局、吉林銀保監局、省生態環境廳、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鼓勵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開展綠色信貸業務 ,支持國家開發銀行吉林省分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吉林省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吉林省分行對遼河流域治理、黑臭水體整治等生態環保領域項目提供開發性貸款、政策性貸款。將信貸資源向吉林省綠色產業傾斜 !鼓勵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與商業銀行開展銀團合作,對重大綠色項目提供信貸資金支持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吉林銀保監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
(十)加強與國際金融組織合作,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等工作。(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
(十一)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 ,充實省級擬上市掛牌企業后備資源庫。支持和鼓勵綠色環保企業入庫!支持符合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等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 ,鼓勵已上市的綠色企業開展并購重組。通過增發、配股、發行債券等方式進行再融資 !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在“新三板”市場和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融資 ,充分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作用 。支持吉林股權交易所設立綠色板塊 !探索發行綠色可轉債,(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吉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十二)支持企業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 ,支持綠色公司發行綠色債券 。重點支持節能、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清潔交通、清潔能源和生態環保等綠色產業中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鼓勵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支持我省企業和金融機構到境外發行綠色債券。探索發行綠色資產支持證券、綠色資產支持票據、綠色非公開定向融資工具等符合國家綠色產業政策的創新產品?。ㄊ“l改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吉林證監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充分發揮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積極吸引社會資本。發起設立綠色產業、生態環保等領域的子基金 !落實引導基金激勵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子基金管理人和社會資本進行獎勵讓利 。通過完善公共服務定價、實施特許經營模式、落實財稅和土地政策等措施!鼓勵子基金加大對綠色產業、生態環保產業領域企業的投資力度 ,并鼓勵引導基金進行跟進投資。支持省內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綠色中小型企業發展!促進省內環境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修復等環保產業發展,(省財政廳牽頭。省發改委、省生態環保廳、省住建廳、省稅務局、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利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擴大綠色投資 ,積極爭取財政部等相關部委的資金支持 。支持垃圾處理、污水處理以及土地、水、大氣等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引入PPP模式!采取合理捆綁打包、上下游聯動等方式,建立公共物品性質的綠色服務收費機制 。探索將城市綠地建設、生態湖泊治理、礦山修復等生態類項目與符合要求的各種相關高收益項目打捆包裝 !合理匹配的方式,通過產業項目收入補貼生態環保項目。實現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同步提高!將符合要求的綠色投資PPP項目優先納入財政部PPP項目儲備庫 ,優先給予以獎代補資金支持。(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文旅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十五)合理運用政府債券支持生態環境保護 ,在債務風險可控的前提下 。合理安排各地政府債券限額 !用于符合條件的生態環境保護項目;進一步爭取擴大專項債券發行規模 ,對有一定收益的生態環境建設項目利用專項債券給予重點支持。(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十六)深入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 ,積極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工作 。引導保險業金融機構拓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業務 !鼓勵保險機構對企業開展風險評估,為加強環境風險監督提供支持 。(省生態環境廳、吉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大力發展農業保險 ,繼續推動農業保險“增品、提標、擴面” 。鼓勵保險經辦機構開發氣象指數保險、產量保險、價格指數保險等創新產品!落實農業大災保險政策,保險金額覆蓋“直接物化成本+地租” 。積極推動保險機構參與養殖業環境污染風險管理 !完善農業保險理賠與病死牲畜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 ,(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吉林銀保監局、省林草局、省畜牧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鼓勵綠色保險創新 ,鼓勵保險機構研發環保技術裝備保險、針對低碳環保類消費品的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吉林銀保監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綠色信貸擔保體系 ,引導融資擔保機構設立綠色事業部 。為綠色債券提供增信服務 !支持綠色債券發行和綠色項目實施,通過專業化綠色擔保機制 。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資于綠色產業!引導融資擔保機構優先向綠色領域配置擔保資源 ,對符合要求的綠色環保項目、綠色創業創新企業和綠色農牧業予以優先支持 。鼓勵政策性擔保機構為企業綠色債券提供擔保 ?。ㄊ∝斦d、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對為中小企業綠色信貸提供擔保的第三方擔保機構進行風險補償,對為中小企業綠色信貸提供擔保的第三方擔保機構 。按其中小企業綠色信貸擔保貸款平均在保余額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 ?。ㄊ∝斦d、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支持申報創建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支持長春市發揮區位、產業、資源、生態優勢 。以環??萍紴橹黝}申報創建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現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綠色產業與綠色金融的深度對接 ,支持其他有意愿、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相關申報創建工作 。(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推動綠色物流體系建設的金融支持,針對綠色物流的融資需求 。利用綠色信貸、綠色融資租賃、綠色債券!以及碳金融等綠色金融產品有針對性地為綠色物流發展提供支持,(省發改委、省商務廳、吉林銀保監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二十三)探索環境權益交易制度建設,選擇部分縣(市、區〉開展不同類型的環境權益交易試點。探索建立包括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制度 !及包括用水權、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在內的資源開發利用權益管理制度,為環境權益交易及融資活動提供法律支撐。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適時開展用能權交易,建設綠色產業“數據銀行”。為綠色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為政府提供污染治理、節能減排、低碳轉型等綜合投融資服務,(省發改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二十四)建立完善綠色投資風險監管體系 ,結合推動企業節能減排、防范環境污染和授信政策 。加強對與綠色投資相關的金融風險監管 !建立健全客戶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信息收集機制、內部報告制度、公開披露制度、與利益相關者的溝通互動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資本市場信息披露制度。有效防范綠色債券的違約風險?。ㄊ〉胤浇鹑诒O管局、吉林銀保監局、吉林證監局、省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
(二十五)建立綠色信貸風險監測和評估機制 ,加強對綠色信貸的監督指導。將綠色信貸理念、標準、方法貫穿到信貸服務的全流程!督促金融機構對綠色信貸項目的資金用途、環境效益、項目進展和經濟可持續性定期開展監測和評估,有效防范信貸風險。(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吉林銀保監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 ,推廣綠色金融理念 。將綠色金融納入吉林省經濟轉型、高質量發展和生態文明戰略 !建立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吉林證監局、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溝通交流信息。共同研究解決推進綠色金融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 !推動綠色金融信息和統計數據共享,聯席會議在省政府領導下。統籌推進相關工作 ?。ㄊ〉胤浇鹑诒O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吉林證監局、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建立綠色金融統計監測體系 ,在現有綠色信貸專項統計的基礎上。加強對綠色信貸實施情況的統計監測!依托現有金融統計信息交流機制,擴大統計監測范圍 。補充完善相關統計指標!將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綠色債券等相關業務數據納入統計范圍,探索建立涵蓋銀行、保險、證券的綠色金融指標體系和綠色金融統計工作制度。(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吉林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統計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加強責任監督,各地要將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有關部門及金融機構的重要工作目標 。加強金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相關分析預警機制,強化對綠色金融資金運用的監督和評估。對資金的撥付使用、項目管理實行全流程控制!確保資金??顚S?,做好綠色金融資金的后續監督審計及績效評價等工作 。對依規高效使用專項資金的地方和部門給予獎勵 !對違規使用的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嚴肅問責 ,防范綠色金融風險 。促進形成綠色金融健康發展模式 ?。ㄊ〉胤浇鹑诒O管局、省財政廳、省審計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二十九)加強綠色金融人才隊伍建設 ,研究制定專門的綠色金融人才發展戰略 。加大“內培與外引”的結合力度 !積極與專業機構合作,對現有員工進行專業性培訓 。并從外部引進綠色金融專業人才!尤其是加強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等金融高端人才隊伍建設,為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吉林銀保監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人社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政策|吉林:關于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_辦食品經營許可證流程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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